近日,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年1月8日起执行新政策:
文件来源: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变化:
1.统一了全市贷款最高限额
改变原在市区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与在各县(市、区)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不一致的情况,将在各县(市、区)购房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与在市区贷款最高限额一致。(即单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25万(缴存基数的8倍),二人及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40万。)
2.扩大了异地贷款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本人(或配偶一方)为韶关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外地缴存职工的配偶在韶关市缴存公积金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3.调整了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取消了须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且收入稳定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申请条件。
好消息!韶关公积金新调整!该政策从2021年1月8日起执行!
楼盘点评
写评论